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采取公开选调的方式,面向本市公务员系统、本市基层法院选调2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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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
(四)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2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公务员身份,且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含参公);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7.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符合法院工作人员有关回避的规定;
9.具备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具有任职回避情形的;
6.原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因身体原因无法胜任岗位要求的;
9.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宜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3选调岗位、人数及其他具体要求计算机人员1名:面向本市基层法院选调,限计算机类及相关专业(参考《湖南省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综合文秘1名:面向本市公务员系统选调,在公务员系统具有3年及以上综合文字工作经历。
4选调程序(一)发布公告
年3月1日至19日,将选调条件和名额、报名方式和时间等内容在湖南法院网和岳阳法院网等网站上予以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本市基层法院采取个人报名和基层法院党组推荐的双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将报名表和有关材料交所在基层法院政治部,基层法院政治部初审合格后,收集相关报名资料复印件统一向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进行推荐。
本市基层法院外的报考人员请直接到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报名(办公楼室),也可用特快专递邮寄材料(本人)方式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