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灵石县紧紧抓住贫困户增收这个“牛鼻子”,有针对性地推出十条新措施,从产业就业、社保兜底、定向救助等方面多管齐下,精准发力,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工作,确保贫困户增收有保障。
企业帮扶就业一批。结合全县开展的百企联百村就业扶贫活动,吸纳一批贫困劳动力就业,拓岗就业保增收。全县对于安排贫困劳动力就业并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按照每人元标准由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
公益岗位就业一批。镇村两级新增个公益岗位,疫情值守、防疫消杀、垃圾清运、道路清扫等方面全部安排贫困劳动力就业,按照每岗每年元标准,由县财政给予补助。
定向岗位就业一批。新增名护林防火员,按照每人每年元标准,县财政给予补助;新增名巡河员,按照每人每年元标准,由县财政给予补助,全部安排贫困劳动力就业。
对贫困人口受疫情影响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人口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应保尽保。对农村特困人员、患特大疾病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实施救助全覆盖。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贫困人口中老弱病残,基本生活受影响的贫困人口,通过资产收益给予每人每年0元的生活补贴。
贫困户通过发展小庭院、小养殖、小手工、小买卖、小作坊“五小”产业增收脱贫的,全县新增户,按照规模给予0元到0元奖补。
对身患重大疾病的贫困人口,在享受各项健康扶贫政策后,后续费用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通过县社会救助基金,统筹万元用于定向救助。
各帮扶单位设立孝善扶贫基金,由上级补助资金、帮扶单位工作经费等组成。子女每年凡给父母(以户)元赡养费的,帮扶单位用孝善基金给予元的补助,孝善基金每年度补助不超过元。
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增收。县财政专项安排.25万元,定向用于后续产业发展,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脱贫攻坚期内,对投资万元以下的扶贫项目,特别是直接影响脱贫攻坚任务完成的“两不愁三保障”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实施主体,通过“以工代赈”增加贫困人口收入。
(文章来源:晋中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