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灵石县纪委监委公布农民专业合作社

按照县委安排部署,由县纪委监委牵头,会同县农村事务管理中心等县直单位,从年5月至10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6方面27项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为方便群众参与监督和反映问题,现将专项治理受理群众举报和反映问题方式公布如下↓↓↓

受理范围看仔细发现问题请举报1

全县粮食、水果、蔬菜、中药材、食用菌等业务领域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涉农项目中提供虚假材料,擅自更改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不达标,资金使用不规范,以虚假手段骗取、套取国家财政资金,侵占、挪用、截留、私分等方式侵犯合作社成员利益等方面的问题。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举报-

举报邮箱:lsnj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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